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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计

 

 
一、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掌握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具有自主创新能力,优秀思辨能力、法律运用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的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
 
二、设计原则
    本课程实行两个“三结合”的设计原则,在教学内容的选取上,注意结合网络教学特点、生源特点与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设计;在资源建设上,注意结合教材内容、电子课件、网上平台进行设计。
    1.选取内容上,本课程实现网络教学特点、生源特点及人才培养目标的“三结合”。网络教学具有与现场教学不同的特点,即教学分离、即时通讯、互动性强的特点,同时其生源具有分散性、单独性与知识分层等特点,结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学专业人才的目标,本课程科学合理地对教学方式、教学内容、教学评价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使其契合网络教学与网络生源的具体特点,充分发挥网络教学的优势。
    2.资源建设上,本课程实现教材内容、电子课件、网上平台的“三结合”。结合配套教材内容,将课程分为初级阶段、中级阶段、高级阶段三个阶段,循序渐进地增加教学内容与教学难度;结合电子课件,以PPT、视频、音频、文字等多种形式,对课程进行生动形象的讲解;结合网页、微博、微信等公共平台,发布教学资源、拓展教学内容、增强教学互动。
 
三、课程教学
    依照学生在不同阶段与不同层次对刑事诉讼法课程掌握程度的不同,本课程采分阶式教学方法,将课程教学划分为初级阶段、中级阶段与高级阶段三个部分。
    初级阶段。本阶段适用于对刑事诉讼法课程之前没有了解或有初步了解的学生,教学内容主要以刑事诉讼的基本阶段为线索,介绍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点与基本原理。深入浅出、简单易学,让初学者迅速掌握刑事诉讼的基本内容并对课程全貌有概括性了解。
    中级阶段。本阶段适用于已完成初级阶段学习或对刑事诉讼法已有初步了解的学生,教学内容主要以刑事诉讼的知识模块为主体,包括刑事诉讼系统概述、基本原则、诉讼结构、诉讼角色、刑事证据、强制措施和审判程序等方面,有重点地讲授课程的核心概念、核心原理与核心程序,重点突出、详略得宜,让学生更加牢固地理解刑事诉讼法课程的主要内容。
    高级阶段。本阶段适用于已完成前两个阶段学习或对刑事诉讼法已有较为扎实基础与浓烈兴趣的学生,教学内容主要依照刑事诉讼法配套教材,划分为十四章内容全面介绍刑事诉讼法,同时每一章节均设定独立的学习目标、电子教材、电子教案、教学视频、相关案例、练习巩固等,内容详尽、知识全面,让学生能够全面掌握刑事诉讼法的知识并能够学以致用。
 
四、活动设计
    本课程的教学活动主要结合当前网络教学的特点、学生需求与教学内容进行设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本课程的教学资源丰富,包括:学习进程安排(学习日历、教学安排)、配套课程资料(包括电子教材、电子教案、教学视频、案例解说)、教学内容导学(学习目标、教学大纲)、教学实例演示(虚拟法庭、模拟法庭展示、庭审直击)、辅助手段(分章节法规检索、概念探析、法律法规、诉讼文书)等,让学生在课程学习中随时随地获取并使用教学资源辅助学习。
    进行灵活的互动交流。本课程的互动交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过建立视频互动、线上答疑、掌上刑事诉讼、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平台等多种方式,推送最新最前沿的刑事资讯与知识,为师生教学与互动提供研究与实践的氛围,打造立体的交互式学习平台。
    实行进阶式练习测试。本课程结合课程配套练习、在线自测与错题讲解等多种方式,结合三个教学阶段设定数百道测试题。在配套练习阶段,学生可以在完成每一章、节的学习之后,立即就涵盖本章、节的最基本内容的选择题进行练习,及时温习所学内容;在线自测,学生可以通过课程E-Learning学习平台,进行在线的练习与测试;同时,本课程还是设置了常见错题讲解,针对常见错题进行要点讲解,扫清学习盲区与误区,通过练习反馈及时了解学生掌握课程基本内容的情况。
 
五、评价方式
    本课程积极探索将学生学习成绩分为两个部分进行评价,即通过形成性评价(在线自测、互动讨论、平时作业)与总结性评价(期末考试)对学生的课程表现进行评价。这两种评价体系的结合,打破学生考试前突击复习的学习习惯,能够有效引导学生平时积极参与协作学习,认真进行自主学习。
    1.形成性评价
    针对网络学习特点,注重过程性评价,通过BBS课程论坛学生提问、学生作业、学生课程评价调查表等对学生学习进行跟踪和反馈,根据获得的定性和定量信息,对下一阶段学生的学习给予激励、提示和导向。 
    在线自测。在每一章、节的后面,附有涵盖本章、节最基本内容的选择题,及时了解学生掌握课程基本内容的情况。 
    互动讨论。在课程学习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上组织师生讨论与互动,通过学生的发帖和跟帖及时了解学生学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学生讨论的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学生参与讨论情况占课程总评成绩的5%。 
    平时作业。每个学期布置两组作业,作业题型为简答或论述题,考察学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的能力。平时作业占课程总评成绩的20%。
    学习中心活动:学生参与学习中心组织的活动,占课程总评成绩的5%。 
    2.总结性评价 
    本课程主要采取期末考试作为总结性评价的方式,期末考试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70%。学生在学习中心参加考试,中山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派出由教学院系老师、网院管理人员等组成的巡考教师队伍。严格的考试管理、严明的考风考纪得到了广大学生的理解和支持,促进了学习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