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案例分析» 课程案例» 8.附带民事诉讼
8.3.1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甄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

某县银行营业员甄某在银行当班的时候,一伙歹徒闯进银行抢劫,并把甄某打成重伤。该案后来被侦破。不久,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在一审判决宣告后,甄某向法庭当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
 

专家说法:

法庭不应受理甄某的请求。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147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及时提起,否则,不能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甄某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