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权由法院行使,是审理和判决的合称。审理是指,典型意义上的审判(不包括书面审)可以界定为法官在原被告双方的参与下(其它诉讼参与人如证人、鉴定人等,在诉讼结构意义上也划归原被方中的一方)认定事实和确定法律责任的司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