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死刑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判处无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如果一审判决、裁定超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或者提出上诉、抗诉后的二审判决、裁定,都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必须立即交付执行。但是,对于判处死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即使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或者是二审的判决或裁定,也不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经过一个特别的复核程序,即只有依法再经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后,才发生法律效力,方可交付执行。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死刑判决或裁定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判处无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如果一审判决、裁定超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或者提出上诉、抗诉后的二审判决、裁定,都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必须立即交付执行。但是,对于判处死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即使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或者是二审的判决或裁定,也不发生法律效力,还必须经过一个特别的复核程序,即只有依法再经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后,才发生法律效力,方可交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