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刑事诉讼具有其特殊性,因此,其具有一些特殊的原则。这些特殊原则是中国刑诉法所确定的一般诉讼原则的补充,专门适用于作为特殊程序的涉外刑事诉讼程序。具体包括:主权原则、信守国际条约原则、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使用我国通用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指定或委托中国律师参加诉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