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审查原则要求二审法院审判案件时,要对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和诉讼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具体而言,首先,既要审查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又要审查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无错误,而不能仅就某一方面进行审查。其次,既要审查一审判决已被提出上诉或者抗诉的部分,又要审查其中没有被提出上诉或者抗诉的部分。再次,既要从实体上审查一审判决的正确性,又要从程序上审查一审法院审判活动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