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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鉴定 陈某鉴定李某涉嫌杀人案

  某年8月间,某县发生一宗杀人命案,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并在其住处搜出一把带血迹的菜刀。为了确定此刀的证据价值,公安机关聘请了鉴定人陈某,(陈某是死者的大舅),侦查员在向陈某送必要的案件材料时交待这宗案子我们局花了很多精力,各证据表明李某必为凶手无疑,相信你的鉴定不会弄错吧?,最后,陈某在鉴定意见中指出,刀把上有李某指纹,刀锋上的血确与死者血型相符,相信是李某用此刀杀害死者的

 

专家说法:

鉴定是公安机关为解决案件中的专门问题而进行的侦查行为。鉴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本案中,第一,鉴定人陈某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932的规定,应当回避;第二,本案中的侦查人员不得向鉴定人暗示或强迫作出某种结论;第三,陈某在他的鉴定意见中不应案件的法律问题作出评判。